欢迎您来到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 | 中文版 | English
010-88862787
百瑞动态news
【百瑞动态】“刑事辩护”专题交流会圆满举行
发布日期:2021-10-28     阅读量:599     分享到:

 2021年10月22日上午,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刑事部携手北京农学院文法与城乡发展学院,在本所第一会议室举办了“刑事辩护”专题交流会。本期专题交流会邀请了学院法学系主任宋桂兰老师、刑事部荣誉主任于小刚律师、刑事部主任于寒律师和执行主任王主律师,与参会人员就刑事辩护相关法律规定和实务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交流、探讨。

 宋桂兰老师从刑事辩护的种类、辩护人范围入手,结合多年来对《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研究,就最新修订的刑诉法司法解释进行了细致全面的梳理和解读,具体包括指定辩护与委托辩护并存的处理规则;讯问录音录像的查阅规则;不得继续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问题;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的保密要求;更换辩护人的次数等内容。



交流阶段,王子豪针对刑诉法解释中关于指定辩护与委托辩护并存的处理规则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并提出疑问,宋老师给予了详尽的解答。


      王主律师针对不得继续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问题分享了自己的看法,认为庭审各方均应遵守法庭秩序。但有关惩戒的具体方式以《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方式规定与法律位阶有所冲突,在法庭规则中予以规定更为适宜。


      于寒律师认为审判长作为庭审现场秩序的组织者,对于庭审秩序有权作出相应安排。审判长应当依法行使职责,各方亦应当予以尊重。


  最后,于小刚律师结合具体刑事案件,就法律规定与实际操作之间存在的差异进行了针对性的剖析,为今天的交流会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