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日5月,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接受国有企业中钢设备有限公司的委托,由高级合伙人孟令磊律师、路金成律师以及团队成员,为中钢设备下属全资子公司湖南中钢设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中钢国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专项法律顾问服务。本次专项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混改方案的制定、混改交易文件的起草和审阅等多项内容。
本次混改是依据国资委《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工作方案》总体安排及中钢集团统一部署,湖南中钢设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是混改的试点企业之一;推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旨在引入战略投资者,通过混改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激发企业发展新动能,为企业发展注入新的市场活力,促进混改企业在各领域业务的快速高效推进和高质量发展。
2020年9月,湖南中钢设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完成了挂牌交易后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顺利完成混改任务,百瑞律师为本次混改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全方位、高品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