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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威律师参加全国律协“新形势下劳动关系协调发展学术研讨会”
发布日期:2014-04-29     阅读量:545     分享到:
2014年4月26日至27日,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广东省律师协会主办,珠海市律师协会承办的 “新形势下劳动关系协调发展学术研讨会” 在珠海银都大酒店举行。此次研讨会汇集了全国各地劳动法律师精英,并邀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领导以及法官、仲裁员、工会的领导和企业代表,对目前劳动法实务领域的几个热点问题进行研讨。沈威律师作为广东省律师协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参加了此次研讨会并参与议题的辩论。
研讨会第一天讨论了两个议题。第一项议题“《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实施后企业用人制度的过度衔接”,由广州市律师协会与珠海市律师协会进行辩论,辩论激烈,引人入胜。第二项议题“劳动合同的集体协商及争议解决机制”,由广东省律师协会负责。沈威律师和王强律师作为劳方代表,蒋四清律师和曾凡新律师作为资方代表,双方展开激烈的辩论。该议题主要围绕“劳动者停工、怠工,用人单位能否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停工、怠工期间,用人单位应否发放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拒绝协商,劳动者能否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并索要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成如何处理”等四个子议题进行激烈交锋,研讨双方争论激烈,唇枪舌剑,现场掌声不断。
研讨会第二天,由北京市律师协会围绕“企业转型升级中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保障”的议题,上海市律师协会围绕“外企工作的外国员工的法律适用问题”的议题进行辩论,辩论现场火爆,高潮迭起。
      为期两天的学术研讨会已圆满结束。此次研讨会是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劳动法律师精英的思想大碰撞,对今后劳动法立法和司法实践都具有一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