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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伟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采访
发布日期:2009-11-09     阅读量:974     分享到:

     10月30日,就公安部部署的全国打击拐卖儿童、妇女专项行动相关法律问题,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记者在本所会议室采访了张志伟律师。拐卖妇女、儿童是一种严重侵犯妇女、儿童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的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依照该条规定,犯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有法定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近几年,由于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人口流动加剧,拐卖犯罪又死灰复燃,在某些地区甚至愈演愈烈。张志伟律师长期关注社会实践中涌现的一些重大法律问题,在注意到我国拐卖犯罪的严峻形势后,今年两会期间他通过全国政协委员濮存昕及全国人大代表拉依萨、郭新志提交了建议严厉打击拐卖儿童犯罪及政府应强制救助流浪乞讨儿童的法律提案,得到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其通过新华社和人民日报内参反映的这一问题也得到了周永康、回良玉、刘延东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批示。目前,在张志伟律师等专业人士的积极推动下,公安部已于2009年4月9日部署“全国打击拐卖儿童、妇女犯罪专项行动”,全国妇联联合交通部、铁道部等七部委开展了“儿童安全成长专项行动”,民政部也已接受国务院委托开始调研起草《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条例》。
     近期,张志伟律师还就相关问题接受了中央电视台《新闻1+1》、《东方时空》、《大家看法》、《经济半小时》、《法治在线》、《第一线》等栏目的采访报道